申請人:益陽市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某章
被申請人: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第三人:益陽市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名員工
代表人:胡某燕
申請人益陽市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請人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25年7月30日作出的《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理決定書》(沅人社監(jiān)理字〔2025〕XX號)(以下簡稱《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理決定書》),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于2025年9月24日依法予以受理,經延期,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請求:一、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理決定書》。二、責令被申請人重新調查處理本案。
申請人稱:一、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認定事實不清,欠薪金額缺乏合法確認依據。申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對員工主張的欠薪金額進行核對,被申請人僅以員工投訴書作為欠薪金額的依據,未組織雙方對工資數額進行核實,違反《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jiān)察應遵循的調查程序。事實認定證據不足。
申請人不存在“克扣和無故拖欠工資”的主觀故意,行政處理決定適用法律錯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禁止的“克扣和無故拖欠工資”需以用人單位主觀故意為要件,申請人因客觀原因導致工資支付延誤,并非主觀故意,被申請人適用法律錯誤。
被申請人未充分聽取申請人的陳述申辯,程序存在瑕疵。申請人已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意見,被申請人未對該意見作出回應,違法了相關程序規(guī)定,程序違法。
被申請人稱:申請人公司出現客觀原因不是其拖欠員工工資的理由。被申請人接到第三人的投訴后,已發(fā)出書面告知,申請人應當對欠薪金額主動核實并如實陳述,方便被申請人查清欠薪事實。被申請人作出的《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理決定書》符合法律規(guī)定。
第三人未提交書面答復意見。
經審理查明:
2025年6月30日,第三人向被申請人投訴申請人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認為申請人未按照承諾的每月30號前支付工資,且2025年以來一直拖欠。
被申請人受理并調查后,認定違法事實存在,于2025年7月2日向申請人發(fā)出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在2025年7月11前改正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
2025年7月8日,申請人向被申請人作出整改回復函,承諾對拖欠工資予以補發(fā)。
2025年7月15日,被申請人作出《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理事先告知書》,擬對申請人作出責令依法支付欠薪的行政處理。
2025年7月24日,申請人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意見,認為其有經營困難等客觀原因,不屬于無故拖欠,且被申請人對欠薪金額的認定不實,請求重新調查處理。
2025年7月30日,被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湖南省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八條、第三十一條、勞社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一)(三)項、第二條(一)項、第四條、《湖南省工資支付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六條的有關規(guī)定,對申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理:責令申請人依法支付克扣和無故拖欠員工工資款231880元整;按拖欠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加付賠償金57970元整,共計289850元。
上述事實有《勞動保障監(jiān)察投訴書》、《限期改正指令書》、《整改回復函》、《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理事先告知書》、《陳述申辯書》、《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理決定書》、送達回證等證據證明。
本機關認為:根據《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勞動保障監(jiān)察工作”以及《湖南省工資支付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規(guī)定,被申請人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有監(jiān)督管理本行政區(qū)域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法定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湖南省工資支付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至少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一次工資。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工資支付制度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者公休日,應當提前支付。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guī)定第四條:《規(guī)定》第十八條所稱“無故拖欠”系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guī)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zhàn)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根據以上規(guī)定可知,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guī)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情形構成無故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本案中,根據第三人的投訴以及申請人作出的整改回復,可以認定申請人存在拖欠工資的事實。根據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guī)定第四條的規(guī)定,經營困難等其他客觀原因均不能成為用人單位不及時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理由,因此,申請人拖欠工資的行為構成無故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
《湖南省工資支付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查處投訴舉報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合法勞動報酬權益的案件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工資支付的憑證。逾期不能提供或者拒絕提供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按照勞動者投訴的工資金額直接進行認定。本案中,第三人向被申請人投訴申請人無故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在被申請人受理后,申請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工資支付的憑證,主動配合被申請人的調查。至被申請人作出處理決定,申請人一直未提供相關工資支付憑證,被申請人按照勞動者投訴的工資金額直接進行認定符合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湖南省工資支付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全額支付勞動者應得工資及相當于工資25%的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本案中,申請人已經構成無故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處理決定符合法律規(guī)定,但其適應依據錯誤。
《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本案中,被申請人于2025年6月30日收到投訴,7月30日作出處理決定,符合上述規(guī)定,程序合法。
《湖南省行政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執(zhí)法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陳述意見、申辯的權利,并聽取其陳述和申辯。對于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的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予以記錄并歸入案卷。對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行政機關應當進行審查,并采納其合理的意見;不予采納的,應當說明理由。本案中,被申請人對申請人提出的陳述申辯意見未予采納,但沒有說明相應的理由,本機關予以指正。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理決定書》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處理結果正確,但未正確適應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如下:
將被申請人作出的《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理決定書》的依據變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湖南省工資支付監(jiān)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
申請人、第三人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