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沅江市四季紅鎮人民政府
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四季紅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部門職責
四季紅鎮人民政府同全國其他鎮政府一樣,是國家最基層的政權機關和最基本的獨立行政單元,作為行政主體管理本地區政治、經濟和社會的公共事務。具有執行國家意志的義務和保一方平安的責任,有促進地區經濟發展,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能。
二、機構設置
本單位獨立核算機構1個,由7個黨政機構(黨政辦公室、黨建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財政財務管理辦公室)、4個事業單位(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農業綜合服務中心、黨群和政務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和1個綜合執法大隊組成。全部納入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
三、人員情況
我鎮在編在職人員57人,行政人員32人,比去年增加4人,非參公事業人員25人,比去年減少4人,屬人員調動。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詳見附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6673.7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減少92.68萬元,減少1.37%;支出總計7451.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59.49萬元,增長33.25%。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6673.7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451.71萬元,占51.72%;其他收入3222.04元,占48.28%。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7451.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24.99萬元,占8.39%;項目支出6826.61萬元,占91.61%。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451.71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571.66萬元,減少14.21%;財政撥款支出總計4099.41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3.44萬元,增長20.01%。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036.4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409.14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67.63萬元,占23.56%;
國防支出0.1萬元,占0.01%;
公共安全支出15.24萬元,占0.63%;
教育支出2.78萬元,占0.12%;
科學技術支出24.4萬元,占1.01%;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9.92萬元,占0.8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0.2萬元,占7.06%;
衛生健康支出66.78萬元,占2.77%;
節能環保支出49.85萬元,占2.07%;
城鄉社區支出40.4萬元,占1.68%;
農林水支出1308.95萬元,占54.33%;
交通運輸支出66.3萬元,占2.75%;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2萬元,占0.5%;
住房保障支出27.05萬元,占1.12%;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5萬元,占0.62%;
其他支出22.55萬元,占0.94%;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24.9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529.2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社保繳費和退休費等;公用經費支出95.7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3.91萬元,支出決算為3.91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3.51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4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2021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415.2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690.26萬元。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34.81萬元,占78.97%;
城鄉社區支出220萬元,占13.02%;
農林水支出31.2萬元,占1.85%;
其他支出104.25萬元,占6.17%;
九、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5.77萬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開支會議費11.23萬元,培訓費4.24萬元。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1年度政府采購總計為918.14萬元。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我單位房屋全部用于日常業務工作開展運行,無租賃、外借等情況。
十三、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單位財務工作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范進行,認真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決算編報培訓,同時與對口股室及時溝通學習,積極推進決算組織、編報、審核等工作,如實填報,按時上報數據。對預算和決算公開工作等按規定認真執行,該填制及時填制,該公開及時公開,該上報及時上報。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國財政雜志社的刊物發行收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中國國債協會、中國會計學會收取的會費收入等。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中國財政雜志社廣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